在网络社交日益发达的今天,网恋已成为一种常见的交友方式。它打破了地域限制,让人们有更多机会结识不同的人。
然而
隔着屏幕
我们可能遇见灵魂伴侣
也可能掉进甜蜜陷阱!
“亲爱的,等结算了工资我就来找你......”
小王(化名)在某聊天软件认识了异性网友杨某某,通过网络聊天,两人逐渐建立起感情并确定了恋爱关系。恋爱半年期间,杨某某已不是第一次向小王做出过这样“奔现”的承诺,小王也不是第一次向这位所谓的网络女友转账,这次也不例外,听到这样的“柔情蜜语”,他手指不听使唤地按下转账键——这次又是2000元。
这段“网恋”堪称当代魔幻现实主义:没见过面、没通过话、没视频过,全靠几张精修照片和撩人文字,就让小王沦陷得无法自拔。虽有怀疑,但小王坚信自己的真心一定能换来“女友”的真情。
随着时间的推移,小王给“女友”转钱的次数越来越频繁,陆续转账达4万余元,而“女友”却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迟见面的时间。直到某天,看着存款数额日益减少的银行卡,小王终于意识到“不对劲”,自己会不会被这个“虚拟女友”骗了?心存疑惑的他选择了报警。
揭开“女友”真面目
报警后,警方缜密侦查,最终将“女友”抓获归案。然而让小王万万没想到的是,自己日思夜想的“女友”杨某某竟然是“男友”,“长发女神”变糙汉,甚至连变声器都没用,纯靠文字就把小王骗的团团转。
最终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网络上以虚假女性身份交友并骗取男性财务,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犯罪,被丹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。
庭审现场开到牧区
近日,这场网恋诈骗案在丹巴县莫斯卡村开庭审理。检察官们直接把法庭“搬”到牧民家门口,还邀请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人民监督员、村民代表等现场围观。
庭审中,公诉人围绕被告人犯罪过程进行了充分的举证,还原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,在法庭辩论阶段,公诉人化身“普法老师”,通过分析案情,以案释法。
“被告人杨某某利用网络交友为诱饵,不仅伤害了无辜的被害人,也亲手毁掉了自己的青春和未来。希望大家以本案为鉴,交友时要擦亮眼睛,提高反诈能力......”
“这是一件我们老百姓身边的案子,选点选材都非常好。庭审中,检察官讯问重点突出、举证条理清晰,公诉意见更是国法、天理、人情有机统一的生动体现,令人动容。通过今天在现场观摩庭审,让我们看到了检察机关在守护人民群众安全感、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责任与担当。”观摩人员在庭审后的评议会上如此说到。
章法有度
案例是最好的“清醒剂”,也是鲜活的“教科书”。依托此次庭审,丹巴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全面履职,做好案件办理的“后半篇文章”,将庭审现场变成普法教育课堂。同时,也将继续推动听庭评议活动常态化开展,通过“评庭、评案”补短板、强弱项、传经验,不断加强公诉队伍出庭能力建设,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法条链接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【诈骗罪】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本法另有规定,依照规定。